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亳州市“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7月25日
亳州市“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整治“两难两多一长”改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41号)和《关于在亳州等六市开展“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8〕2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清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为规避责任、转嫁矛盾而要求提供的各种申请材料,力争申请材料精简比例达到25%以上,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申请材料多、办事难”问题,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提高行政效能。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理规范。对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全面实施“八个一律取消”:1.没有法律依据的一律取消;2.能通过现有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3.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4.能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5.上级部门已经公布取消的申请材料我市对应的一律取消;6.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中已经明确取消的事项对应的申请材料一律取消;7.开具证明的单位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一律取消;8.申请材料并非办事必要条件或重复设置的一律取消。
(二)实施清单管理。制定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明确取消的申请材料名称、对应事项名称、取消后的办理方式等。根据法律法规修订、信息互联共享等,及时动态调整清单内容。
(三)抓好衔接落实。严格落实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修订完善相关文件规定,推动信息共享,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空档。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清理阶段(2018年7月中旬—8月中旬)。按照“八个一律取消”的要求,各县区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逐个进行梳理,提出保留、取消意见,并制定取消申请材料清单,报送至市编办。
(二)集中审核阶段(2018年8月下旬—10月中旬)。市成立“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工作组,对上报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自查清理意见进行集中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反馈各县区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修改完善。
(三)完善公布阶段(2018年10月下旬—12月下旬)。市“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工作组在清理审核基础上,形成我市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上报省编办进行统筹比对。按照省编办反馈的意见,对我市的申请材料清单进行修改完善和公示征求意见建议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核,公布取消申请材料清单,调整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形成市、县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目录指南。严格执行公布取消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加强后续监管,开展评估督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的重要举措,是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换位思考,从企业和群众角度考虑,按照“先清零、再明确”的思路确认需提供的申请材料,努力做到我市的减证便民工作全省最优、证明最少、申请材料最少。
(二)加强组织领导。我市“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工作纳入“放管服”工作范畴,具体由市编办负责,从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项工作组,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抽调时间由市编办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通知,原则上抽调人员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实行集中办公。
(三)明确责任分工。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市编办负责组织审核申请材料取消清单,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市法制办负责取消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市信息局负责对通过网上共享的申请材料和部门之间内部证明进行审核;各县区政府、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是“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的责任单位,要对各网上办事项的申请材料提出具体保留、取消意见,配合做好“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的各项工作。
(四)强化监督检查。市编办将会同市效能办、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区、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凡工作不配合,不按时间节点和要求报送材料的,将在“放管服”效能考核中给予相应扣分。
附件:“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清理单位名单
附件
“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清理单位名单
市政府办公室(市金融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外事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民委(市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扶贫局、市安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法制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防办(地震局)、市政府新闻办、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公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城乡规划局、市房产局、市药业发展局、市供销社、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市招商局、市贸促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路局、市海事局、运管处、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市农机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谯城公安分局、市公安局亳州经济开发区分局、市信访局、市档案局、市台办、市国家保密局、市残联、市税务局、市气象局、亳州银监分局、人行亳州市中心支行、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亳州管理处、市消防支队、亳州学院、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亳州幼儿师范学校。
市自来水公司、市公交公司、市邮政公司、市安广网络公司、中国移动亳州分公司、中国联通亳州分公司、中国电信亳州公司、中国铁塔亳州分公司、国网安徽电力亳州供电公司、新奥燃气公司。
涡阳县政府、蒙城县政府、利辛县政府、谯城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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