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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亳州市绿色工厂(第三批)推荐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发布时间:2023-05-12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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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经信局,亳州高新区经贸局,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局

依据《亳州市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经信〔2021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做好2023亳州市绿色工厂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请各县含亳州高新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下同)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培育计划,按照《暂行办法》推荐程序,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严格把关并择优推荐(每个载体推荐不超过4家)。请于202362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我(节能与综合利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805114705@qq.com邮箱

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择优确亳州市绿色工厂。

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

20235 10

附件

 

2023年州市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评价机构

(自行评价填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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