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文件公告

电动自行车新规!9月1日起正式实施!

阅读次数: 作者:安全与政策法规宣传科 信息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时间:2025-03-17 11:24
【字体大小: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将于 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

 

 新版标准制定背景

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使用规模扩大超3.5亿辆安全事故频发,违规篡改现象严重,同时产品质量保障能力有待提升。
    新版标准发布意义

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减少交通事故风险,有效防范非法改装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
    新版标准主要变化

1.明确,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强化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性能要求。

2.改善了制动性能要求缩短了刹车距离。

3.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改为根据车型的实际需要设计和安装

4.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千克提升到63千克,增加续航里程及实用性
    5.完善电动机性能要求,确保车辆爬坡能力的同时防止超速行驶。

6.鼓励电动自行车安装后视镜和转向灯

7.完善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落实互认协同及一车一池一冲一码”。

8.要求区分并标明用于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活动的电动自行车。

9.增加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对于除经营性用途之外的普通家用电动自行车在销售时可由消费者选择是否保留北斗定位模块

10.要求明确表示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

11.新增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明确生产企业应具有与产能相匹配的电动自行车整车及车架的生产能力检测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
    四、新版标准实施日期

1.2024年12月31日标准发布企业即可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确保符合新标准的产品,尽快投放市场

2.2025年9月1日标准实施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得出厂。

3.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厂或者进口的产品,可以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
    小贴士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鼓励消费者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更换为符合新标准的车辆,鼓励消费者定期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