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监察办法》,持续推进工业能效提升。根据年度工作安排,12月16日-19日,市工信局会同省节能监察中心对安徽泰石新材料有限公司、亳州新伊塑业科技有限公司、五得利集团亳州面粉有限公司、安徽金沙河面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企业开展现场节能监察,重点核查企业能源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变压器、电动机、压缩机、风机等重点用能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达标情况等。经现场监察发现,5家企业均存违规使用国家明令要求强制淘汰的高耗能落后用能设备。
下一步,市工信局将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按程序向有关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节能监察建议书,加强问题跟踪督办,持续推进工业节能降碳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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