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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9358026XN/202403-00014 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企业 /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市经信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清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15 发布日期: 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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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企业 /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市经信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清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15
发布日期: 2024-03-15
市经信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清单
发布时间:2024-03-15 08:27 信息来源: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

对象

事项

类别

检查

方式

检查

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新型墙体材料检查

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工艺装备、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

新型墙体材料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级墙改管理部门

《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条。

2

建设工程违反规定使用袋装水泥或者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搅拌砂浆的行为

违反规定使用袋装水泥或者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搅拌砂浆的行为

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内的建设工程

一般事项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级散装水泥管理部门

《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3

水泥制品(构件)、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违规使用袋装水泥的行为

违反规定使用袋装水泥的行为

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构件)生产企业

一般事项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级散装水泥管理部门

《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