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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9358026XN/202503-00026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
发布机构: 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印发《亳州市2024年促进工业经济 转型升级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04 发布日期: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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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印发《亳州市2024年促进工业经济 转型升级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04
发布日期: 2025-03-04
关于印发《亳州市2024年促进工业经济 转型升级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4 08:36 信息来源: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亳州市2024年促进工业经济

转型升级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亳工信〔20255

 

各县、区工信局,亳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局:

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30条措施的通知》(亳政〔20241号)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亳州市2024年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奖励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117

 

 

 

 

 

 

 

亳州市2024年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奖励实施细则

为加强支持企业发展壮大资金管理,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30条措施的通知》(亳政〔20241号)及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市级财政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奖励资金的管理。

二、奖励条件

(一)奖补类型

2024年首次月度入规的工业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

2024年首次年度入规、次年产值增速达到全市规上工业平均增速的工业企业,次年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7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且达到全市平均增速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年产值首次突破200亿元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

2024年新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40万元、5万元的奖励。

2024年新获批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2024年新认定安徽工业精品、省级新产品,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2024年新认定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省级绿色工厂,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二)奖补方式: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全程无需企业提出申请。

三、资金的监督管理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督,确保真是、可靠、安全。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的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并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做好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项目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四、附则

原则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不符合奖补要求的安全生产事故或隐患、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不享受本政策。

本细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5117日印发